近日来,我所陆续接到群众反映:社会上一些个人自称为我所鉴定人员或者声称与我所鉴定人员有良好关系,可以帮助被鉴定人评定或提高伤残等级,从中收取不义之财。该行为严重侵害了我所名誉权和良好社会形象,也侵害了被鉴定人的合法权益。为防止更多群众上当受骗,维护被鉴定人的合法权益,我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现向社会各界发表如下严正声明:
我所未与任何个人或机构签订司法鉴定业务的委托代理合作关系。如需进行司法鉴定的,请直接与我所联系。
特此声明